黑救护车行业不仅严重损害患者的个体权益,还将危及国家医疗急救制度,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,存在极大治安隐患,对黑救护车的极端违法性,有必要按照法定要求,对之一律取缔。2015年8月,广州岗顶某医院门口发生一起黑救护车抢生意,致昏迷患者被困5小时无法转院的恶性事件。半年多过去之后,记者在广州各医院暗访发现,黑救护车不仅没有销声匿迹,反而已成为运送在广州就医的病人进行转院、出院的主力军。正规救护车受到严格监管,由各地交通管理局负责救护车配置审批、监督管理工作,各级卫生局负责救护车的配置审查、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。而黑救护车却游离在监管之外,不具备特种车辆通行证,无齐全的急救设备,无配备正规医护人员,无收费标准,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,甚至危急到患者生命。实际上,营运黑救护车涉及多重违法。首先,将普通车辆改装成山寨“救护车”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。该法规定,“禁止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。”“非法安装警报器、标志灯具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,予以收缴,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”其次,根据国家卫计委制定的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,“除急救中心(站)和急救